荆州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额度怎样计算
一、房产价值
1.购买商品房:贷款额为≤合同价值的70%;
2.购买二手房:
①面积>90㎡,贷款额为≤房产评估价值的60%;
②面积≤90㎡,贷款额为≤房产评估价值的70%;
3.装修贷款:贷款额为≤房产评估价值的60%。
4.购房贷款金额最高得不超过25万元,装修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二、工资收入
1.一般以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报的工资为准;
2.如果单位申报的工资有误,则职工可以提供收入的证明。
三、年龄及期限
1.男职工的贷款年龄至60岁;
2.女职工的贷款年龄至55岁;
3.对于要求贷款年限较长的职工可以放宽3年,但需要提供除配偶以外的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偿还人。
4.购房贷款期限最高得不超过25年,装修贷款期限最高不得超过15年。
四、计算方法
1.公式:
①贷款金额=月收入总额×35%×贷款年数×12
②公积金质押可贷款金额=(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担保人公积金余额)×1.3
2.说明:
①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此三者(A.按公式计算的结果、B.25万元、C.规定房产价值的可贷款限额)中的最低者;
其中,装修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此三者(A.按公式计算的结果、B.10万元、C.规定房产价值的可贷款限额)中的最低者;(质押贷款不受面积的限制,最高可贷10万元)
②月收入总额,为夫妻双方的月收入总额(个人贷款的即为个人月收入)。
四、举例
1.一男职工,30岁购买商品房100㎡,价值30万元,夫妻双方的月收入总额5000元,计划5年还完。
可贷金额=5000×35%×5×12=100500元
房屋价值的可贷款限额=300000×70%=210000元
则此人只能贷款100500元,如果此人要求20万元的贷款,则可以延长还款年限:
可贷金额=5000×35%×10×12=210000元
但如果此人要求25万元的贷款,因其大于规定房产价值的可贷款限额,则无法实现。
2.一男职工,30岁购买商品房200㎡,价值80万元,夫妻双方的月收入总额8000元,计划10年还完。
可贷金额=8000×35%×10×12=336000元
房屋价值的可贷款限额=800000×70%=560000元
因为住房公积金最高只能提供25万元的贷款,因此此人只能贷款25万元。
3.一男职工,55岁购买商品房100㎡,价值30万元,夫妻双方的月收入总额5000元,计划5年还完,无其他共同偿还人。
可贷金额=5000×35%×5×12=100500元
房屋价值的可贷款限额=300000×70%=210000元
则此人只能贷款100500元,如果此人要求20万元的贷款,只能延长还款时间,但因其年龄的限制则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