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团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政策制定出台
发布时间:2021-01-07 14: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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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荆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近日,作为乡镇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试点单位团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政策制定出台。
据悉,为了积极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带动乡镇和县城的快速发展,使得乡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政策符何团林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形势,荆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详细介绍了拟出台的团林铺镇乡镇住房抵押贷款的贷款对象、额度、期限和办理方式等政策和流程,向团林铺镇政府、房产开发企业、受托银行等方面征求了意见和建议。
2012年6月份,荆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掇刀区人民政府签订《共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合作协议》,选择团林铺镇试点乡镇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让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乡镇购房也能享受在城区购房同样的政策优惠,满足更多乡镇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基本需求。
据介绍,此项活动已经于2012年9月开始试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开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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